国务院力推信息消费 对信息通信业提出明确任务
发布时间:2015-11-27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及其催生的相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新投资新供给,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其中,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成为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指导意见》表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现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要,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要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坚持创新驱动,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坚持市场主导,以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活力;坚持制度保障,以体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对于如何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指导意见》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二是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三是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四是优化政策支撑体系。
对于信息通信业来说,《指导意见》中有多处给出了非常明确的任务。
在信息消费中,《指导意见》表示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正在改变消费习惯、变革消费模式、重塑消费流程,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兴起。互联网与协同制造、机器人、汽车、商业零售、交通运输、农业、教育、医疗、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跨界融合,在刺激信息消费、带动各领域消费的同时,也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
在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中,《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推进低空空域开放。调整完善有利于新技术应用、个性化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微电网等新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 ”广泛拓展、使用权短期租赁等分享经济模式成长的配套制度。
在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中,《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关键标准的研究制定。整合优化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
在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中,《指导意见》提出,要适应消费结构、消费模式和消费形态变化,系统构建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加快网络提速降费。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提高“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效率。
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三维(3d)打印、机器人、基因工程等产业加快发展,开拓消费新领域。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消费品发展。
此外,在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创新人才政策等方面,《指导意见》中均有不少地方涉及信息通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