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发布时间:2015-04-14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以及工信部关于“加强共建共享促进4g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出台了《陕西省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从组织机制、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方面发挥铁塔公司的积极作用,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组织机制方面,一是在2014年将省铁塔公司纳入共建共享省级协调小组的基础上,今年将各市铁塔公司纳入全省共建共享工作体系;二是明确由各市铁塔公司负责组建市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协调小组组长由各市铁塔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四家市级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限定4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
在工作要求方面,明确铁塔任务分工界面、年度任务目标、共建共享工作流程、重点领域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做好设施租费结算等内容。首先,强调分工界面。室外宏基站接入的管道、杆路、光缆线路、公共局前井、进站路由(设备间至公共局前井之间的走线架、槽道、竖井)以及室内分布系统光缆进站路由(含公共局前井、设备间至公共局前井之间的走线架、槽道、竖井等)的线路建设,由铁塔公司牵头协商处理。其次,确定过渡期共享需求响应时限。在存量资源交接过渡期内,需共享已建设施的,按照共享流程以书面形式向产权单位发出征询,产权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就能否满足共享需求进行书面答复。
在保障措施方面,一是铁塔公司牵头制定有关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二是各市级协调机构应建立工作例会、工作简报等机制,协调解决共建共享争议;三是健全全省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库,利用好管局“通信网络资源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建设数据信息共享;四是做好2014年共建共享结算工作;五是共建共享省级协调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各市举报,加强各市共建共享工作监督检查。
最后,在监督考核方面,明确了今年的考核内容,确定了考核指标,提出了考核奖惩办法和处罚规定。